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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2-02 | 偷的“艺术”感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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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艺术  一幕  歹徒 
 

偷的“艺术”感叹

小偷小摸,在人类社会中是司空见惯的。对此人们耳熟能详。但亲眼目睹小偷偷东西,特别是“艺术”化的偷东西也是难得一见的。我有幸见过一次并导致许多感叹,总觉得有形成文字的必要。

那是我在落日余辉下,漫步在深南大道边是发生的一幕,令我久久不能忘怀。

我正漫无边际的走着,突然眼前站立一个目露凶光的大汉挡住了我的去路,使我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。惊愕地看见如下一幕:一个卖报的小摊前,一位时髦青年正在买杂志,其腋下夹着一个带松紧带的精致小皮包。说时迟那时快,只见两个瘦高个,一个摊开特区报,挡住了东面来人的视线,另一个手拿深圳晚报,挡住了西边行人的视线,另外两个人同时出击,把时髦青年夹在中间,抻出手做出购书状,时髦青年的两个胳膊和手不能顺利收回,然后一个小个子手持利刃闪电般将精致钱包割破,把钱如数全部掏出,扬长而去。这次偷窃行为,参加人共有六人,一人望风,两个人使障眼法,三人直接行动,二人为辅,一人为主,前后作案时间还不到5秒钟,简直神了。

事情发生后,偷者和被偷者各自开路走了,被偷者好像并不知道钱包已空空,当事人都远去了,而我却依然呆若木鸡,久久没有动作。想什么呢?是因为自己不能同歹徒作斗争而汗颜吗。非也,是被歹徒吓坏了吗,也不是,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,原来此事叫我联想了许许多多事情,并深刻认识到组织的重要性。很明显,干坏事,合伙干,有组织的干比单干强,那么为什么社会上干好事不行呢。集体化、国有化都打入冷宫,个人单干渐成风气,难道中国真的只有走资本主义的路,而不能走社会主义道路吗?显然不是。社会主义的组织程度要求高,要反复实践才能成功。我想,人类最终会明白这一点。最终全明白团结合作远胜过单打独斗。

 

 

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九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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